科幻小说《从苗寨被接回,没人知道我的手摸过比沈家全部家当还贵》是大家早上中午晚上好的代表作之一。主角沈鹿溪沈若晴身临其境地展示了未来世界的奇妙景象。故事充满了科技和想象力,引人入胜。这本书不仅带给读者无限遐想,也让人思考科技发展对人类的影响。但都不完整。最真实的理由是,沈家需要一个“大**”。沈若晴不是亲生的,这件事在贵阳的上流圈子里已经不是秘密了。沈家需要一……

《从苗寨被接回,没人知道我的手摸过比沈家全部家当还贵》精选:
她叫沈鹿溪。这个名字,在她十八岁之前,属于贵州黔东南一个叫岜沙的苗寨。
寨子里的人叫她“阿依”,苗语里是“捡来的孩子”的意思。小时候她不懂,以为那是小名。
直到七岁那年,同寨的阿婆拉着她的手,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跟她说:“阿依,
你是从山脚那个纸箱子里抱回来的。”她没有哭。
七岁的她已经很清楚地知道一件事:哭没有用。养父是个酒鬼,平时在寨子外面打零工,
回来就把自己灌得烂醉。养母在她四岁那年就走了,
隔壁婶子说她是跟一个收山货的外地人跑的。她没有怪过养母。换她她也跑。但她没地方跑。
她从七岁开始就自己养活自己。捡菌子、挖笋、编竹篓卖给游客。寨子里的老人看她可怜,
时不时给她口饭吃。她读书很拼命,因为班主任跟她说了一句话。“沈鹿溪,
你想离开这个大山,只有读书这一条路。”她把这句话刻进了骨头里。
中考那年她考了全县第三,进了凯里最好的高中。高中三年,她没有买过一件新衣服,
食堂打饭永远只打最便宜的素菜。但她的成绩从来没有掉出过年级前十。高考结束那天,
她一个人坐在学校操场的台阶上,看着天一点点暗下来。她想,不管考成什么样,
她至少试过了。成绩出来那天,班主任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声音都在发抖。“沈鹿溪,
全省第十七名,你考上重本了!”她没有哭。她站在寨子口那棵大榕树下,
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她脸上,她深吸了一口气,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喘口气了。然后,
就在那个暑假,一辆黑色的奔驰商务车开进了寨子。
车里下来三个人:一个穿着定制西装的中年男人,一个拎着铂金包的中年女人,
还有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的女孩,穿着白色连衣裙,头发烫成很精致的弧度,
站在那辆脏兮兮的泥路边,皱着眉用手帕捂着鼻子。“你是沈鹿溪?
”那个中年男人上下打量她,眼神里有一种很复杂的情绪。愧疚、审视,还有一点点失望。
她后来才知道,那个眼神的意思是:怎么长成这样?不是说她丑。她长得不丑,
甚至应该说挺好看的。高鼻梁,深眼窝,皮肤被晒成小麦色,一米七的个子,
瘦但是骨架匀称。苗寨的水土养人,她虽然没吃过什么好东西,但五官底子摆在那里。
只是跟那个白裙子女孩比起来,她太“野”了。那个女孩像一朵温室里精心培育的白玫瑰,
她像山崖上被风吹雨打的一棵草。“我是你父亲。”中年男人说这句话的时候,没有看她,
看的是旁边那个白裙子女孩。那个女孩,她叫沈若晴。沈若晴冲她甜甜地笑了一下,
走过来挽住她的胳膊。“姐姐,我终于见到你了!我是若晴,你的妹妹。
”沈若晴的指甲做得很漂亮,上面贴着小小的水钻,戳在沈鹿溪晒得脱皮的小臂上,有点疼。
事情的经过很简单,简单到像八点档狗血剧。沈家是贵阳的豪门,做地产和矿业起家的,
在西南地区算得上号。十八年前,沈家夫人,就是沈鹿溪的亲妈,在医院生产那天,
产房里同时生了两个女婴。一个是沈鹿溪,一个是沈若晴。沈家的保姆被对家收买,
把沈鹿溪掉了包,送到了贵州深山里。而沈若晴,
就是那个被抱错的、跟沈鹿溪同一天出生的另一个女婴。不对,
应该说沈若晴是那个“替代品”。她的亲生父母是谁至今不知道,但当年掉包之后,
她就作为沈家的大**,锦衣玉食地活了十八年。而沈鹿溪在苗寨里,吃百家饭长大,
被酒鬼养父打骂,连一双新鞋都舍不得买。现在,真相大白了。沈家找到了她。她以为,
算了,没什么以为的。她以为他们会抱着她哭,说“孩子你受苦了”,
说“爸爸妈妈对不起你”。她以为那个穿着铂金包的女人,她的亲生母亲,会拉着她的手,
问她这些年是怎么过的。都没有。沈夫人坐在车上没下来。她隔着车窗看了沈鹿溪一眼,
目光从她头顶扫到脚底,然后对旁边的助理说了一句话。沈鹿溪耳力好,听到了。
她说:“这气质,带回去怎么跟亲戚交代?”那句话像一根针,从沈鹿溪的左耳穿进去,
从右耳穿出来。没扎到心脏。因为心脏那个地方,早就被生活磨出一层厚厚的茧了。
二沈鹿溪被带回了贵阳。沈家的宅子在观山湖区,是一栋三层的独栋别墅,
光花园就有两百多平。门口停着两辆保时捷一辆路虎,入户门厅摆着一尊半人高的翡翠摆件。
沈鹿溪穿着一件三十块钱的T恤和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站在那个水晶吊灯下面,
像一粒掉进珠宝盒里的石子。“你的房间在一楼,保姆房旁边。”沈夫人站在楼梯上,
语气平淡地跟她说,“若晴住在三楼,她的房间在装修,你先委屈一下。”委屈。
这个词用得很妙。一个被拐了十八年的亲生女儿,住在保姆房旁边,叫“委屈”。
而那个占了她十八年人生的女孩,她的房间在装修,所以她住在三楼的主卧。
沈鹿溪点了点头,没说话。不是逆来顺受,是她在观察。她这个人有个习惯,遇到事情,
先看,再听,最后才动。这是她在苗寨里养成的生存本能。山里有毒蛇,
你不看清楚就踩上去,命就没了。沈若晴跟在她后面进了那个“保姆房旁边的房间”,
一脸抱歉地说:“姐姐,对不起啊,我妈她就是那个脾气,你别往心里去。
我房间装修好了之后,我让给你住好不好?”沈若晴的眼睛很大,水汪汪的,
说话的时候微微低着头,像一只无辜的小鹿。如果不是沈鹿溪在寨子里见过太多蛇,
她可能就信了。“不用。”沈鹿溪说,“这里挺好的,有床有被子。”沈若晴愣了一下,
大概没想到她会这么回答。按照沈若晴的剧本,沈鹿溪应该要么愤怒,要么委屈,
要么感恩戴德,总之不应该这么平静。“那……你先休息,晚饭我叫你。
”沈若晴笑着退出去,轻轻带上了门。沈鹿溪站在那个十平米的房间里,
看着墙上的一块水渍,深吸了一口气。没事,沈鹿溪。你又不是没住过更差的地方。
你在寨子里住的木板房还漏风呢,这里至少不漏雨。晚饭是在餐厅吃的。沈家的餐厅很大,
一张红木长桌能坐十二个人。沈父坐在主位,沈夫人坐在他右手边,沈若晴坐在沈夫人旁边。
沈鹿溪被安排在长桌的最末端,离主位最远的位置,差不多有四五米的距离。菜很丰盛,
红烧鱼、清炖排骨、蒜蓉西兰花、一个鸡汤。沈鹿溪很久没看到这么多菜了,
但她没有狼吞虎咽。她一口一口慢慢地吃,注意着餐桌礼仪。这是她在学校礼仪课上学过的,
她虽然穷,但她从来不让自己“失态”。吃到一半,沈父开口了。“鹿溪,
你高考考了多少分?”“六百七十三。”沈父的筷子顿了一下。沈夫人也抬头看了她一眼。
沈若晴正在夹菜的手微微僵了一瞬,那个动作很小,但沈鹿溪看到了。“什么?
”沈父放下筷子,“六百七十三?”“嗯。”“全省排名呢?”“第十七。
”餐厅安静了大概五秒钟。沈若晴率先打破沉默,她的声音又甜又软。“哇,姐姐好厉害!
我才考了五百八十多分,跟姐姐比起来差远了。”五百八十分。在贵州,
五百八十分能上一个不错的211了。但对于沈家这个级别的家庭来说,
这个分数只能说普通。沈夫人咳了一声:“若晴从小身体不好,经常请假,
能考这个分数已经很不容易了。”她用的是“已经不容易了”,而不是“也不错”。
这个措辞很有意思。她在为沈若晴找补,但同时她也没有否定沈鹿溪的成绩。
沈父看着沈鹿溪,眼神里终于有了一丝之前没见过的情绪。是审视?不,比审视多一点什么。
可能是刮目相看。但那个表情只持续了一秒,他就恢复了那副不苟言笑的样子。“嗯,
成绩还可以。大学的事,家里会安排。你以后就住在这里,该学的规矩要学,
该改的习惯要改。”“该改的习惯”。沈鹿溪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指甲剪得很短,
指节粗大,掌心有薄茧。那是常年干农活和编竹篓留下的。“好。”她说。她没有反驳,
没有解释,没有说“我的手是因为干活才这样的,不是因为我不讲卫生”。没必要。
接下来的一周,她安静地住在那个“保姆房旁边的房间”里,安静地吃每一顿饭,
安静地观察这个家的每一个细节。她发现了几个很有意思的事情。第一,
沈若晴在沈父面前和沈夫人面前是两副面孔。在沈父面前,
她是乖巧懂事的小棉袄;在沈夫人面前,她是需要保护的小公主。但当着她沈鹿溪的面,
尤其是在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,沈若晴看她的眼神,像在看一个入侵者。第二,
沈家的佣人对她态度很微妙。他们叫她“大**”,但那个称呼里带着一种试探和不确定。
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她,因为沈夫人和沈若晴都没有明确表态。在这个家里,
风向标指向哪里,他们就跟到哪里。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沈夫人对她的态度,
并不是单纯的“嫌弃”。沈夫人看她的眼神里,有一种很深的情绪。沈鹿溪说不清楚是什么,
不是恨,也不是爱,是恐惧。她在怕什么?直到第七天,沈鹿溪才知道答案。那天下午,
沈若晴“不小心”把一杯热咖啡洒在了沈鹿溪刚洗好的唯一一件外套上。
沈若晴站在房间门口,手里拿着空杯子,脸上是那种无辜到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表情。“哎呀,
姐姐对不起!我不是故意的!我赔你一件好不好?”沈鹿溪看了看那件外套,三十块钱,
淘宝买的,她穿了三年。“不用。”她说。沈若晴歪着头看她,嘴角有一个极小的弧度。
“姐姐,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?我知道你不想住在这里,
你肯定觉得是我抢了你的位置……”她往前迈了一步,压低声音。“但是你要知道,这个家,
我住了十八年。你觉得你一个六百七十三分,就能把我挤走吗?”六百七十三分。
沈若晴说这个分数的时候,语气里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嫉妒。沈鹿溪明白了。
沈若晴怕的不是她抢走她的房间、她的衣服、她的零花钱。沈若晴怕的是她比她优秀。
在沈家这个靠“脸面”活着的世界里,一个从苗寨捡回来的野丫头,
高考比她高了将近一百分,这是对她十八年锦衣玉食教育最大的嘲讽。沈鹿溪没有生气。
她只是看着沈若晴,很平静地说了一句话:“我没有要挤走你。我有我自己的路。
”沈若晴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那种笑很冷,跟她平时甜美的笑容完全不一样。
“你自己的路?你一个从山里出来的,能有什么路?”沈若晴转身走了,
高跟鞋敲在大理石地面上,嗒嗒嗒嗒,像一串得意的省略号。沈鹿溪关上门,坐在床上,
拿出手机,打开银行APP。余额:127,430.00元。这是她从七岁开始,
一块钱一块钱攒下来的。捡菌子、编竹篓、寒暑假打工、奖学金,每一分钱都是她自己挣的。
她不是没有路。她只是还没开始走。三转折发生在沈鹿溪回到沈家的第十二天。
那天是沈父的生日,沈家要办一场宴会。规模不大,就是自家人和一些生意上的朋友,
大概二三十个人。沈夫人提前三天就开始准备了,订花、订蛋糕、安排菜单。她忙前忙后,
但全程没有跟沈鹿溪说过一个字。直到宴会当天早上,她才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,
在楼梯上叫住沈鹿溪。“鹿溪,今晚你穿这件。”她让助理递给沈鹿溪一个纸袋。
沈鹿溪打开一看,是一条连衣裙,黑色的,款式很老气,面料也一般,
像是随便从哪个商场买的打折款。而沈若晴的裙子是定制的,香槟色,真丝面料,
裙摆上绣着细小的珠片,在灯光下会像星星一样闪。沈若晴在三楼的衣帽间里试裙子的时候,
门开着,沈鹿溪路过的时候瞥了一眼。沈若晴对着镜子转了一圈,裙摆飞扬起来,
像一朵盛开的花。“妈,这条裙子好漂亮!谢谢妈!”沈夫人在旁边帮她整理裙摆,
脸上的笑容是沈鹿溪从来没见过的温柔。那个笑容不是给她的。
沈鹿溪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黑色纸袋,没说话。回到房间,她把那条黑色裙子挂在衣架上,
看了三秒钟。然后她拿出手机,打开了一个人的微信对话框。那个人叫陈叔,
是她在高三暑假做家教时认识的一个学生家长。当时他请她给他儿子补数学,一个暑假下来,
他儿子的数学成绩从四十分涨到了九十分。陈叔很高兴,多给了她两千块奖金。
后来她才知道,陈叔是贵阳一家拍卖行的老板,在贵阳的艺术品圈子里很有名望。
他加了她的微信,偶尔会给她发一些艺术品鉴赏的文章,说她“有灵气,可以学学”。
沈鹿溪没告诉陈叔的是,她从小就对古董有兴趣。苗寨里有一个老人,
是寨子里唯一一个读过私塾的,他家里有很多老物件。她小时候经常去他家玩,他教她认字,
也教她认瓷器上的纹样。后来她上了高中,有了手机,开始在网上看各种古董鉴别的资料。
她没有太多实践机会,但她把能看的书都看了,能学的知识都学了。知识这个东西,
学了不一定有用,但学了肯定不会亏。沈鹿溪给陈叔发了一条消息。“陈叔,
您上次说的那场小型拍卖会,是今晚吗?”陈叔秒回。“对,晚上七点,在凯宾斯基。
你有兴趣来?”“我想去,但我没有请柬。”“我给你安排。你来,我带你见几个人。
”沈鹿溪放下手机,看着那条黑色裙子,做了一个决定。她拿起剪刀,
把裙子下摆的蕾丝花边拆了,把领口的两颗塑料扣子换成了一对她在寨子里收藏的银饰。
那是苗银,老手艺,是她用第一批打工的钱从一个老婆婆手里买下来的。
然后她把裙腰收紧了两个码,用一根细皮带系住。四十分钟后,她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。
裙子还是那条裙子,但经过改动之后,它从一个老气的过时款变成了一条简洁利落的小黑裙。
苗银的扣子在光线下泛着温润的光泽,给整条裙子增加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质感。
她又从行李箱里翻出一双鞋,那是在凯里夜市花五十块钱买的二手皮鞋,黑色,尖头,
跟不高。她擦干净了,打了一层鞋油,看起来像新的一样。最后,她把头发盘了起来,
用一根筷子固定住。不是普通的筷子,是苗寨里那种手工雕刻的竹筷,上面刻着细细的花纹。
她站在镜子前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瘦,但是挺拔。皮肤黑,但是五官立体。裙子不贵,
但是穿在她身上,有一种很奇怪的气场。她说不清楚那是什么。后来陈叔告诉她,
那叫“骨相”。“有些人穿名牌像地摊货,有些人穿地摊货像名牌。沈鹿溪,你是后者。
”晚上六点,沈家的宴会开始了。客人们陆续到场,客厅里觥筹交错,笑声不断。
沈若晴穿着她的香槟色珠片裙,像一只蝴蝶一样在人群中穿梭,跟这个叔叔打招呼,
跟那个阿姨撒娇。沈父被一群生意伙伴围着,脸上带着成功男人特有的那种矜持的笑容。
沈夫人在跟几个太太聊天,话题从包包聊到度假,从度假聊到孩子的大学。
沈鹿溪坐在客厅角落的一个沙发上,手里端着一杯水,安静地等着。没有人注意到她。
或者说,注意到她的人,都在用那种“哦,这就是那个从山里找回来的”眼神看她。
“听说在贵州山里长大的?怪不得这么瘦。”“皮肤好黑啊,若晴比她白多了。
”“你看她穿的什么?那个扣子好奇怪,不会是塑料的吧?”沈鹿溪都听到了。
但她没有抬头,没有解释,没有愤怒。她只是在等。等到七点。七点整,她放下水杯,
站起来,走向门口。沈夫人叫住了她。“你去哪?”“出去一下。
”“你爸的生日宴还没结束,你走什么走?懂不懂规矩?”沈鹿溪看着沈夫人,
平静地说:“我有事。”沈夫人皱了皱眉,正要说什么,沈若晴走了过来,
挽住沈夫人的胳膊,甜甜地说:“妈,算了,姐姐可能不习惯这种场合,
让她出去透透气也好。”沈若晴看了沈鹿溪一眼,那一眼里有一丝得意。“乡下丫头,
坐在这里也尴尬,不如让她走吧。”沈若晴没有说这句话,
但她的眼神把这句话说得清清楚楚。沈鹿溪没有理她,推门走了出去。门外,
一辆黑色的奔驰已经在等了。不是沈家的车。是陈叔派来接她的车。
四凯宾斯基酒店的宴会厅,今晚被陈叔的拍卖行包了下来。说是“小型拍卖会”,
但来的人都不简单。沈鹿溪看到了贵州商会的副会长,看到了贵阳几个地产公司的老板,
还有一个她后来才知道是保利拍卖的西南区负责人。陈叔在门口等她,看到她的时候,
他愣了一下。“沈鹿溪?”“陈叔。”他上下打量了她一眼,笑了。
“你这身打扮……有意思。来,我带你进去。”他带她坐到了第二排。第一排是VIP席位,
坐的都是身家过亿的大佬。“今晚有一件东西,我觉得你应该看看。”陈叔压低声音说。
“什么?”“一个乾隆官窑的胭脂红釉小碗。品相很好,来源清晰,
是从香港一个藏家手里流出来的。”他看了沈鹿溪一眼。
“我记得你之前在我朋友圈下面评论过,说你对胭脂红釉有研究。”沈鹿溪确实评论过。
那是她花了整整三个晚上查资料、比对了几十个拍卖纪录之后才敢写的一条评论。
“起拍价多少?”“八十万。”沈鹿溪沉默了。八十万。她银行卡里只有十二万。
“我不是让你买,”陈叔笑了,“我是让你看。你学了这么多理论知识,该看看实物了。
纸上得来终觉浅。”拍卖会开始了。前面几件东西沈鹿溪没什么兴趣。一幅当代油画,
一个民国粉彩瓶,一串翡翠珠串。竞价的人不温不火,价格都在预期范围内。然后,
第四件拍品上来了。那个胭脂红釉小碗。它被放在一个定制的丝绒盒子里,灯光打上去,
釉面泛着一层柔和的红光,像夕阳映在雪地上,又像胭脂晕开在一张宣纸上。
沈鹿溪的心跳突然加速了。不是因为它的价格,而是因为她见过这个东西。不是在书上,
不是在手机上。是在苗寨那个老人的家里。那个读过私塾的老人,他家里有一个木箱子,
箱子里装着几件老物件。他从来不让她碰,但有一次他喝醉了酒,打开箱子给她看。
里面有一个小碗,跟这个一模一样。沈鹿溪当时不知道那是什么,只是觉得好看。老人说,
那是他爷爷传下来的,“宫里的东西”。后来老人去世了,那个木箱子就不知所踪了。
沈鹿溪盯着台上那个小碗,脑子里飞快地转着。“陈叔,”她低声说,“这个小碗的来源,
能查到吗?”陈叔翻了翻拍卖图录。“来源写的是‘欧洲回流,早年购于伦敦苏富比’。
”“之前的纪录呢?”“没有更早的了。”沈鹿溪沉默了。拍卖开始了。起价八十万,
每次加价五万。价格一路涨到一百二十万,竞拍的人开始变少。到了一百五十万,
只剩下两个人。一个是坐在第一排的一个中年男人,一个是电话委托。一百六十万。
一百七十万。一百八十万。最终,电话委托以一百八十五万的价格拍下了这个小碗。
全场鼓掌。沈鹿溪没有鼓掌。她在想一个问题。如果苗寨老人那个小碗是真的,
那它现在在哪里?拍卖会结束后,陈叔带她去见了几个朋友。
其中一个就是保利拍卖的西南区负责人,姓周,四十多岁,戴眼镜,看起来很斯文。
“你就是沈鹿溪?老陈跟我提过你,说你对瓷器很有见解。”周总笑着跟她握手。“不敢当,
只是有兴趣。”“有兴趣好啊。年轻人有兴趣的不多了。
”他指了指刚才那个胭脂红釉碗的位置,“刚才那个碗,你怎么看?”沈鹿溪想了想,
说:“釉面莹润,胎体轻薄,款识的写法也是标准的乾隆官窑风格。从品相上看,
应该是真品。”周总点了点头,但眼神里有一丝试探。“但是,”沈鹿溪说,
“我觉得它的发色稍微有点飘。”周总的眼睛突然亮了。“乾隆早期的胭脂红釉,
发色应该是浓艳中带着沉稳。刚才那个碗的颜色,单独看没有问题,
但如果放在乾隆三年的标准器旁边对比,它的红色会显得稍微‘浮’一点。”她顿了一下。
“不过我没有上手,只是隔着距离看,这个判断不一定准确。”周总看了陈叔一眼,
陈叔笑了。“老周,我说什么来着?这姑娘有灵气吧?”周总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。
“沈鹿溪,如果你有兴趣,欢迎来我们保利实习。
我们贵阳分公司正好缺一个瓷器方向的助理。”沈鹿溪接过名片,手心微微出汗。
不是因为紧张,是因为她知道这是一个机会。
一个跟沈家无关、跟沈若晴无关、跟她“沈家大**”这个身份无关的机会。
一个只属于她自己的机会。五回到沈家的时候,已经快十一点了。宴会早就结束了,
客厅里只剩下佣人在收拾残局。沈父坐在书房里抽烟,看到沈鹿溪回来,皱了皱眉。
“去哪了?你妈说你中途走了,电话也不接。”沈鹿溪拿出手机看了一眼,
确实有几个未接来电,但她在拍卖会上调了静音。“去办了点事。”“什么事?
”“见一个朋友。”沈父的眉头皱得更紧了。他显然不习惯被这样敷衍。在沈家,
所有人回答他的问题都要恭恭敬敬、事无巨细。“沈鹿溪,”他叫她的全名,
“我知道你刚回来,很多事情你不适应。但你要明白,你现在是沈家的人,
你的言行举止代表沈家的脸面。今天晚上你中途离场,你知道有多少人在问吗?
”沈鹿溪没有说话。“你妈说得对,你该学的规矩要学。从明天开始,
我让若晴带你——”“不用了。”她第一次打断了他的话。沈父愣住了。“爸,
”她也叫了他一声“爸”,但这个词从她嘴里说出来,陌生得像一门外语,
“谢谢你们把我找回来。但我不需要学规矩,也不需要若晴带我。
”“你——”“我有我自己的事情要做。”她转身走出了书房,留下沈父一个人坐在烟雾里。
那天晚上,她躺在床上,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,想了很久。沈家把她找回来,
是因为“血脉”,是因为“良心”,是因为“不能让自己的骨肉流落在外”。这些理由都对,
但都不完整。最真实的理由是,沈家需要一个“大**”。沈若晴不是亲生的,
这件事在贵阳的上流圈子里已经不是秘密了。沈家需要一个亲生女儿来“坐镇”。
不是为了别的,是为了沈家的脸面,是为了堵住外面那些人的嘴,
是为了证明“沈家的血脉还在”。
至于这个亲生女儿是瘦是胖、是黑是白、是知书达理还是粗鄙不堪,那是第二位的。
先有这个人,再说别的。而沈鹿溪,恰好是那个人。她想明白这件事之后,做了一个决定。
她不会成为沈家的附庸。她不会为了争夺沈若晴的东西而活。她有自己的路。那条路,
从明天开始。六第二天一早,沈鹿溪给周总发了消息,说愿意去保利实习。周总回复得很快。
“下周一报到。对了,你对那个胭脂红釉碗的判断,我跟几个专家又讨论了一下,
你的观察很敏锐。这个碗确实有争议,我们后来调了高清图仔细看,发色确实偏浮。
虽然还不能断定是仿品,但至少不是乾隆三年的标准器。你这个水平,不来这行可惜了。
”沈鹿溪看着这条消息,嘴角微微翘了一下。她没有跟沈家任何人提起这件事。周一早上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