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幻小说《娇软小漂亮揣崽被豪门大叔宠上天》由一只胖达精心编写。主角温知荞陆则衍在一个神秘的世界中展开了一段奇妙的冒险之旅。故事情节扣人心弦,令人惊叹不已。这本书充满了魔力和想象力,必定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。然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巾——不知道什么时候准备好的,可能他从家里出门的时候就准备好……

《娇软小漂亮揣崽被豪门大叔宠上天》精选:
温知荞盯着镜子里的自己,想哭。
裙子太短了。
黑色的吊带短裙,领口开得很低,裙子短到她稍微动一下就要走光。
布料薄得要命,什么都遮不住。
她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。
“磨蹭什么呢!”王美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,尖利得像指甲刮过玻璃,
“我告诉你温知荞,今天这场宴会你要是不去,以后就别想在这个家待了!”
温知荞咬着嘴唇,手指攥着裙摆,指节发白。
她不想去。
她哪里都不想去。
可是她没有选择。
从小到大,她都没有选择。
妈妈去世那年她才六岁,什么都不懂。
妈妈躺在白布下面,她以为妈妈在睡觉,伸手想去拉妈妈的手,被王美兰一把推开了。
“晦气东西!”
后来她才知道,王美兰早就在外面生下了温知菱。
温知菱只比她小一岁。
也就是说,爸爸在妈妈还活着的时候,就已经和王美兰搞在一起了。
妈妈是被气死的。
温知荞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才八岁,什么都不懂,只知道哭。
后来王美兰嫁进来,温知菱也跟着住进来。
她的房间从二楼搬到一楼储藏间,她的衣服变成温知菱不要的旧裙子,她的学费变成“施舍”,她的存在变成“多余”。
王美兰说她是赔钱货,说她是扫把星,说她克死了自己亲妈还赖在她们家不走。
温建国听见了,假装没听见。
温知菱听见了,笑嘻嘻地跟着学:“姐姐是扫把星~”
温知荞不会反驳。
她不知道该怎么反驳。
她从小就笨。
不是智商低的那种笨,是……不太懂这个世界。
别人说反话她听不出来,别人骂她她第一反应不是生气而是害怕,别人对她稍微好一点她就恨不得掏心掏肺。
同学说她“单纯得像个傻子”。
老师说她“温知荞这孩子心眼太好了”。
王美兰说她“蠢货一个,白长了一张脸”。
她有时候照镜子,看着镜子里那张白皙精致的小脸,会想:如果我不这么好看,是不是就不会被欺负得这么惨?
可是这是妈妈给她的脸。
她舍不得讨厌。
“温知荞!!!”王美兰砸门了,“你是不是聋了?!”
门被踹开。
王美兰看到她已经穿上了那条裙子,脸色立刻从暴怒变成了满意:“这不就对了嘛,穿好看点,别给我丢人。”
温知菱跟在后面,穿着当季新款的高定小礼服,踩着亮闪闪的高跟鞋,从头到脚都是精心打扮过的。
她看着温知荞,眼里的嫉妒一闪而过。
温知荞明明穿着她不要的旧裙子改的礼服,明明化了最淡的妆,明明缩着肩膀一副怯生生的样子——可还是好看。
那种好看到让人觉得不公平的好看。
皮肤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,眉眼精致却透着一种不谙世事的纯净,嘴唇粉**嫩的,不用涂口红就很好看。
整个人娇娇小小一只,像一颗刚剥了壳的荔枝,甜得像要溢出汁水来。
温知菱咬了咬牙。
“妈,她穿成这样,是要去勾引谁啊?”
王美兰白了她一眼:“你管她穿什么样,今晚的事你别给我搞砸了。”
温知荞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。
她被塞进车子后座,车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,霓虹灯的光影从她脸上掠过,明明灭灭。
她缩在角落里,用手拽着裙摆往下拉,可是裙子太短了,怎么都拉不下去。
“阿姨,我们去哪儿?”
“问那么多干什么!”
王美兰从副驾扭头看她,眼神像在打量一件待价而沽的货物:“今晚的宴会档次很高,你去了别乱跑别乱说话,跟在妈后面就行。”
温知荞乖乖点头。
她没有想过,为什么王美兰突然要带她参加宴会。
也没有想过,为什么温知菱看她的眼神里有幸灾乐祸。
她只是觉得冷。
车里的空调开得太低了,她的腿在发抖。
半个小时后,车子停在了一座富丽堂皇的酒店门口。
温知荞仰头看着那栋灯火辉煌的建筑,眼睛里全是陌生和紧张。
她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。
王美兰带着她和温知菱走了进去。
宴会大厅金碧辉煌,每一样东西都在发光——水晶吊灯、香槟塔、女人们脖子上的珠宝、男人们手腕上的名表。
温知荞低着头,尽量让自己变小。
她太高估自己的隐身能力了。
一个152的娇小身影,穿着违规的短裙,皮肤白得反光,五官精致得像瓷娃娃——这样的人哪怕站在角落里都不会被忽视。
已经有几道目光落在她身上了。
王美兰在一桌人面前停下,脸上堆起笑:“李总,好久不见呀~”
李总。
温知荞抬眼看了那个人一眼,又迅速低下头。
五十多岁,秃顶,啤酒肚,笑起来满口黄牙,眼神油腻得让人想吐。
“哟,这是——”李总的目光像蛞蝓一样在她身上爬,“温太太,你什么时候有这么标致的闺女了?”
“这不就是我家的那个大女儿嘛,知荞。”王美兰笑着把温知荞往前推了一把,“快叫李叔叔好。”
温知荞踉跄了一步,差点摔倒。
她小声说:“李叔叔好。”
声音软得像刚出锅的年糕。
李总的眼睛亮了。
王美兰的眼角也跟着亮了:“李总啊,我家知荞性子软,听话得很,您以后多照顾照顾。”
“照顾,照顾,一定照顾。”
温知菱在一边捂着嘴笑。
温知荞听不懂这些话里的潜台词。
但她觉得不舒服。
很不舒服。
李总的眼神让她想起小时候邻居家那条总想咬人的大狗,一样的让人想跑。
后来她才知道,王美兰已经把她“卖”了。
五十万。
李总给了王美兰五十万,买的是她的“初夜”。
多讽刺啊。
她在那群人眼里,不是什么大**,不是什么女孩,甚至不是一个人。
她是一笔交易,是一件商品,是一个数字——五十万。
宴会上觥筹交错,温知荞被王美兰按在李总身边坐着。
李总的咸猪手时不时“不小心”碰到她的腿,她每次都像被烫到一样缩回去。
“来来来,知荞啊,跟李叔叔喝一杯。”李总端起一杯红酒,笑眯眯地递过来。
温知荞摇头:“我不喝酒的……”
“喝嘛,一杯而已。”王美兰在一边帮腔,“你别扫了李总的兴。”
温知荞接过酒杯,抿了一小口。
酒很苦。
她不喜欢。
李总又递过来一杯,她摇头拒绝,王美兰瞪了她一眼。
她只能接过来,又喝了几口。
第三杯。
第四杯。
温知荞的头开始发晕,眼前的人有了重影。
她觉得浑身发烫,像有一把火从胸口烧到四肢百骸。
“阿姨……我头晕……”她抓住王美兰的袖子,声音已经变得绵软无力。
王美兰看了看她的状态,满意地笑了:“没事,就是喝多了。李总,要不您带她去休息一下?”
李总的手已经揽上了温知荞的腰:“好好好,我带她去休息。”
温知荞再笨,到这一刻也感觉到了不对。
“不……不要……”她想推开李总的手,可是手臂软得像面条,使不上一点力气,“我要回家……”
“回什么家,别闹。”王美兰压低声音,“你乖乖的,别给我丢人。”
温知荞抬起头,眼眶已经红了。
她看着王美兰,看着那张冷漠的脸,终于明白了。
她们要把她卖掉。
就像卖掉一件不要的东西。
“不要……”眼泪掉了下来,她挣扎着站起来,腿一软差点摔倒。
李总的手还抓着她,油腻的掌心贴在她腰上,她恶心得想吐。
“放开我!”
她用尽所有力气推了李总一把,踉踉跄跄地往人群里跑。
高跟鞋太滑了,她跑了两步就崴了脚,干脆踢掉鞋子,赤脚踩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,拼命往前跑。
“温知荞!你给我站住!”王美兰在后面喊。
温知荞不敢回头。
她跑过觥筹交错的人群,跑过那些好奇或冷漠的目光,跑过金碧辉煌的长廊。
她的脑子越来越晕,眼前的走廊开始旋转、重叠,她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。
后妈的声音越来越远了。
她推开一扇又一扇门,有的锁着,有的是空的杂物间。
她像一只被追捕的小动物,拼了命地找藏身之处。
走廊尽头。
她看到一扇深色木门,和其他门不一样,看起来很厚重,很有质感。
门没有锁,她顾不得多想,推门冲了进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