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点不对劲极具东方思想的优美文字写《穿成炮灰女配后,我靠救赎偏执大佬逆袭全网》这本书,让人心潮澎湃的传奇,绝不比其他穿越架空类型小说的逊色,主角是薄司衍林知夏,小说精选:”他嗤笑一声,满是嘲讽,撑着墙壁,踉踉跄跄地站起来,一瘸一拐地要走。我连忙跟上,……

《穿成炮灰女配后,我靠救赎偏执大佬逆袭全网》精选:
我叫林知夏,二十五岁,熬夜赶方案时猝死,再睁眼,世界天翻地覆。
冰冷的机械音在脑海里炸开:【叮——逆袭救赎系统0713绑定成功!
】【宿主穿书:《偏执总裁的蚀骨囚爱》】【身份:书中同名炮灰女配林知夏,
豪门林家假千金,真千金归来后,因嫉妒不断陷害男女主,最终被男主送进精神病院,
惨死在雨夜。】【主线任务:救赎书中终极反派薄司衍,改变其黑化灭世结局,
同时完成炮灰逆袭,摆脱死亡命运。】【任务奖励:回归现实世界,
延长寿命;任务失败:灵魂彻底湮灭。】我僵在柔软的公主床上,脑子一片空白。
《偏执总裁的蚀骨囚爱》,是我昨晚睡前吐槽的狗血霸总文。书中最让我心疼的,
不是男女主,而是那个从头到尾都活在黑暗里的反派——薄司衍。
他是薄家流落在外的私生子,母亲早逝,从小在贫民窟挨打挨饿,被接回薄家后,
更是被当成空气,被同父异母的哥哥欺辱、推下楼梯、锁进冷库,差点冻死。
所有人都骂他阴鸷、卑贱、不祥。原主作为假千金,为了讨好男女主,也跟着一起欺负他,
往他书包里塞虫子,在他被打时拍手叫好,最后被彻底黑化的薄司衍报复,下场凄惨。而我,
穿成了这个必死的炮灰。系统继续播报:【当前任务:前往‘夜色’酒吧,
救下被围殴的薄司衍。任务限时一小时,失败惩罚:电击。】我猛地回神,抓起包就往外冲。
我不想死,更不想变成原主那样恶毒又愚蠢的人。更何况,薄司衍他……从来都没有错。
0**色酒吧后巷,暴雨倾盆。几个穿着花衬衫的混混,正围着一个少年拳打脚踢。
少年蜷缩在墙角,脊背挺得笔直,像一株被狂风碾压却不肯折断的竹。
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旧T恤,牛仔裤破了好几个洞,额角淌着血,遮住了大半张脸,
只露出一截线条锋利的下颌。是薄司衍。他才十八岁,
还没变成后来那个手握生杀大权、让整个商界闻风丧胆的魔鬼。“住手!”我脑子一热,
直接冲了过去,张开双臂挡在他身前。雨水瞬间打湿我的头发和衣服,冷得我牙齿打颤,
可我不敢退。混混们愣了一下,随即嗤笑:“哪来的小妞?少多管闲事!”“他是我朋友,
你们再动他一下,我立刻报警!”我拿出手机,强装镇定。我是林家千金,
这个身份在小混混面前,还算有点用。他们对视一眼,骂骂咧咧地走了。后巷瞬间安静,
只剩下雨声和我们两个人的呼吸声。我蹲下身,想去扶他,手刚伸过去,就被他猛地挥开。
他抬起头,露出了那张布满伤痕的脸。眉骨锋利,眼窝深邃,一双眸子黑得像深夜的寒潭,
没有一丝光亮,只有冰冷的警惕、厌恶,还有深入骨髓的防备。他看着我,
声音沙哑又冰冷:“林知夏,别装好心。”我心口一抽。原主确实坏透了,
在他最狼狈的时候,落井下石。“我没有装好心。”我把包里的纸巾和碘伏拿出来,
声音放得极轻,“以前的事,是我不对,我跟你道歉。以后,我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你。
”他冷眼扫过我手里的东西,没有接,只是死死盯着我,仿佛要把我看穿:“你想干什么?
又想耍什么花招?”“我不想干什么。”我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,“我只是想对你好。
”他嗤笑一声,满是嘲讽,撑着墙壁,踉踉跄跄地站起来,一瘸一拐地要走。我连忙跟上,
把伞递到他头顶:“雨太大了,我送你回去。”“不用。”他脚步顿都没顿,一头扎进雨里,
单薄的背影很快消失在夜色中。我站在原地,看着他消失的方向,心里又酸又涩。【叮!
薄司衍好感度:-20,黑化值:90。宿主初次接触任务完成,奖励积分10。
】-20的好感度,90的黑化值。难如登天。可我没有退路。我要救赎他,也要救我自己。
02从那天起,我成了薄司衍身后最固执的影子。我知道他在薄家过得猪狗不如,
每天吃不饱穿不暖,还要被薄家大少爷薄子轩欺负。于是,我每天早上都绕路去他家门口,
给他放温热的早餐,牛奶、三明治、他这个年纪爱吃的蛋挞。我知道他被薄子轩撕了课本,
就熬夜去书店买全新的,悄悄塞进他的课桌。他被人堵在厕所里欺负,
我第一时间冲进去护着他,哪怕被推搡摔倒,也爬起来挡在他身前。一开始,
他对我极尽冷漠。我放的早餐,他看都不看,直接扔进垃圾桶。我送的课本,
他随手丢在地上,踩上几脚。我跟他说话,他要么无视,要么用最刻薄的话让我滚。有一次,
我给他送热汤,他抬手一挥,瓷碗摔在地上,热汤溅在我的手背上,瞬间烫得通红。
他看着我的伤,眼神里闪过一丝极快的慌乱,却还是硬声道:“活该,谁让你烦我。
”我没哭,只是默默捡起碎片,轻声说:“没关系,我明天再给你带。”他愣住了,
黑眸里第一次出现了除了冷漠之外的情绪,复杂又茫然。【叮!薄司衍好感度:-10,
黑化值:85。】有效果。我心里一暖,更加坚定了决心。我不再刻意打扰他,
只是安安静静地陪在他身边。他在操场角落坐着发呆,
我就坐在不远处看书;他被伤口疼得皱眉,
我就默默递上药棉和碘伏;他放学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,我就远远地跟着,确保他安全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,转眼三个月。那天,薄子轩把他锁进了学校的废弃器材室,里面没有灯,
没有水,关了整整一夜。我找到他的时候,他缩在角落,浑身冰冷,脸色惨白,发着高烧,
意识模糊。我心疼得眼泪直流,砸开门锁,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裹在他身上,
背着他就往医院跑。他很高,也很重,我跑得跌跌撞撞,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,却不敢停下。
医院里,我守了他两天两夜。喂水、擦汗、换药,寸步不离。第三天清晨,他醒了。睁开眼,
看到趴在床边、满眼血丝的我,那双漆黑的眸子里,第一次没有了厌恶和防备,
只剩下茫然和一丝微弱的柔软。“你……为什么要救我?”他声音沙哑,轻得像羽毛。
我看着他,笑了,眼睛红红的:“因为阿衍值得被好好对待。”这是我第一次叫他阿衍。
他脸颊微微泛红,别过头,沉默了很久,才很小声地说了一句:“谢谢。”【叮!
薄司衍好感度:40,黑化值:60。救赎任务取得重大突破!】我鼻子一酸,差点哭出来。
三个月的坚持,终于换来了他的一点点心软。他终于,愿意接受我了。03从医院回来后,
薄司衍彻底变了。他不再对我冷漠,不再赶我走,开始小心翼翼地接受我的好,
甚至主动靠近我。他会在我递给他早餐时,红着脸接过去,小口小口地吃,
连嘴角的碎屑都舍不得擦。他会在我上课打瞌睡时,悄悄把自己的外套披在我身上,
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。他会在我被真千金林梦瑶刁难时,第一时间站到我身前,
用还不算强壮的身子护着我,冷冷地看着林梦瑶:“离她远点。”他开始依赖我,
像一只终于找到归属的小兽。我去哪里,他就跟到哪里,课间操跟着我,放学跟着我,
就连我去洗手间,他都乖乖在门口等着。他会把我给他的糖果偷偷藏起来,攒上一大把,
再一股脑塞给我:“知夏,给你吃,甜。”他会在冬天把我的手揣进他的口袋里,
用自己的体温给我暖手,耳朵红红的,小声说:“这样就不冷了。”他会在我生日那天,
攒了很久的零花钱,给我买了一条小小的银项链,笨拙地戴在我的脖子上,
眼神认真:“知夏,以后我赚钱,给你买最好的。”那段日子,是我穿书以来,
最幸福的时光。阳光正好,微风不燥,身边有个满心满眼都是我的少年,
他把我给他的所有温柔,都加倍地还给了我。学校里的人都在议论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