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高瑞戴鹤的小说《绿绮琴断,世安难安》中,阿桃陈世安是一个普通人,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。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,阿桃陈世安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。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,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。曾无数次看他在这里打开机关,对着里面的东西痴笑、自渎。那个位置,我记得清清楚楚。……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。

《绿绮琴断,世安难安》精选:
那年立冬,陈世安乡试中举,春风得意。他指着柳如丝那双满是冻疮老茧的手,
当众嘲讽:“此手粗鄙,污了我的雅兴。”可他忘了,正是这双粗鄙的手,
在寒冬腊月里浣纱洗衣,为他换来了进京的盘缠。他更不知道,这双手曾名动京城,
一曲千金。重生一世,柳如丝收起卑微,重抚琴弦。这一次,她弹的不是高山流水,
而是陈世安的送终曲。第一章:平步青云便弃妻?痴心妄想!
陈世安中举的消息传回来的那天,正好是立冬。巷子口的鞭炮皮炸了一地,红得刺眼,
跟泼了狗血似的。我正蹲在灶台前刷锅,这口破铁锅跟了我十年,
锅底黑得跟陈世安那颗心一样。水冷得刺骨,但我心里更冷,因为就在半个时辰前,
我重生了。上一世,这狗男人中举后嫌弃我手粗,为了攀高枝,给我灌了一碗毒药,
还把我那苦命的丫鬟阿桃折磨致死。正想着,前厅传来了那个让我听了便觉恶心的声音。
“如丝!死哪儿去了?还在磨蹭什么?”陈世安的声音里带着一股子难以掩饰的亢奋,
那是典型的“久贫乍富,小人得志”。我深吸一口气,把刷锅的丝瓜瓤狠狠摔进水里,
溅起的水花就像我此刻想喷他脸上的唾沫。“来了,催魂呢?”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,
在围裙上随意擦了擦手。走进前厅,只见陈世安换上了一身崭新的宝蓝色直裰。
这料子还是我上个月当了最后一只金镯子给他置办的行头,当时他说为了“考试体面”,
现在看来,是为了“人前显贵”。他正对着铜镜骚包地整理衣冠,左转转右转转,
恨不得在脸上写上“我是举人”四个大字。见我出来,他那原本还算得意的脸瞬间拉了下来,
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。“今日庆功宴,来的都是同窗和城里的乡绅名流。
你看看你这身打扮,灰头土脸的,像什么样子?还不快去换身体面点的衣裳,别丢了我的脸!
”体面?我差点笑出声。“陈大老爷,为了供你进京赶考的盘缠,为了给你打点考官的人情,
家里连耗子都搬家了。我唯一的体面衣裳,三年前就被你当了换酒喝了,你忘性倒是大。
”我不咸不淡地怼回去,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。
陈世安显然没想到平日里唯唯诺诺的我会顶嘴,脸色一僵,随即恼羞成怒:“柳如丝!
你这是什么态度?如今我是举人了!你不再是那个市井泼妇,要注意妇德!妇德你懂不懂?
罢了,与你这无知妇人多说无益。就穿那件月白色的吧,那是三年前做的,虽然旧了点,
但勉强还能遮羞。”遮羞?我遮你大爷。我也没动,就这么冷冷地看着他。陈世安见我不动,
走过来想训斥,目光突然落在我的手上。我的手因为常年浆洗衣服,冬天又没碳火取暖,
手背上那块陈年的冻疮又红肿起来,指关节粗大,积着一层厚厚的老茧。这双手,
早已不是当年名动京城的“柳如丝”的手了。陈世安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,
嫌弃地退后了半步,还夸张地用袖子掩了掩口鼻。“待会儿宴席上,少说话,多做事。
尤其是这双手!”他指着我的手,压低声音警告道,“一定要藏在袖子里,
千万别伸出来让人看见!如今我是举人老爷,将往来皆鸿儒。
若是让人知道我夫人有一双像老树皮一样粗鄙不堪的手,岂不是让人笑话我陈家无人?
说我陈世安娶了个粗使婆子?”我心头冷笑,脸上却故意做出委屈的表情,
把手往他面前凑了凑:“夫君是嫌弃这双手粗鄙?可这双手上的茧子,
是为你抄书磨出来的;这冻疮,是为你冬日洗衣冻出来的。当年你发高烧快死的时候,
死死抓着这双手喊娘的时候,可没嫌它粗鄙。怎么?现在考上了,手就脏了?”“住口!
”陈世安脸色骤变,紧张地看向门外,生怕被宾客听去他的黑历史。“陈年旧事提它作甚?
我是为了你好!为了这个家好!你若是懂事,就该知道什么叫大局为重!”正说着,
门外传来了喧闹声。“恭喜陈兄!贺喜陈兄啊!”“陈举人,以后可要苟富贵勿相忘啊!
”同窗们和那些平日里看不起我们的势利眼邻居到了。陈世安脸上的阴霾瞬间消散,
换上了一副春风得意的笑脸,那变脸速度,川剧大师看了都得直呼内行。他大步迎了出去,
拱手作揖,谈笑风生,仿佛刚才那个嫌弃糟糠之妻的渣男不是他一样。我站在阴影里,
看着他在人群中众星捧月。呵呵,笑吧,尽情地笑吧。现在的你有多得意,
过几天的你就有多惨。阿桃不知何时凑到了我身边,小声说道:“姐,
那个满脸麻子的王秀才又在起哄了,说早就听说你是当年教坊司的头牌琴师,非要听你弹琴。
”我转头看向阿桃。上一世,阿桃为了护我,被陈世安那个变态折磨得不成人形。这一世,
看着她白白净净的小脸,我心里发誓,谁敢动她一根指头,我就剁了谁的手。“知道了。
”我理了理鬓角,眼中闪过一丝寒光,“准备一下吧,既然他们想听,
那我就给他们弹一曲‘送终曲’。”第二章:这琴弹得,
全是铜臭味流水席从自家院子一直摆到了巷口,那场面,
不知道的还以为陈世安要封侯拜相了。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
那群所谓的“文人雅士”开始耍酒疯了。“哎呀,陈兄!”那个满脸油光的王秀才借着酒劲,
大声嚷嚷,“早就听说嫂夫人是教坊司出了名的‘琴圣’,当年一曲《平沙落雁》千金难求。
今日大喜,陈兄何不让嫂夫人露两手,也让我们这群粗人沾沾雅气?”“是啊是啊!
陈兄金屋藏娇这么多年,也该让我们见识见识了!”周围立马有人附和,起哄声此起彼伏,
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。陈世安坐在主位上,醉眼朦胧。他手里转着那只青瓷酒杯,
目光在我身上扫了一圈。那眼神里没有半分对妻子的尊重,
只有一种向人展示掌中玩物的虚荣,以及一丝深藏的厌恶。仿佛在说:看,
即便她是贱籍出身,如今也得乖乖听我摆布。“如丝,”他开口了,
声音带着一股上位者的漫不经心,“既然各位仁兄赏脸,你便弹一曲《高山流水》助助兴吧。
切记,要雅,莫要带了平日里的烟火气。”烟火气?
我就该把你扔进灶坑里让你好好闻闻什么叫烟火气!我低眉顺眼地应道:“是,夫君。
”净手,焚香,落座。面前这把琴,名为“绿绮”,是我当年在乐坊时的傍身之物。十年了,
为了养这个废物,琴身斑驳,弦也换过无数次,正如我这早已不再年轻的容颜。
我深吸一口气,指尖触上琴弦。“铮——”琴音流淌而出。虽然我的手因为干粗活变得僵硬,
但基本功还在。琴声一起,原本喧闹的院子安静了几分。然而,琴音刚过半阙,
只听“啪”的一声脆响。陈世安将酒杯重重地磕在了桌上,酒洒了一桌子。“停了吧!
”这一声不大,却透着一股子令人心惊的不耐烦。满座瞬间寂静,琴声戛然而止,
余音尴尬地悬在半空。我装作诧异抬头,手指僵在弦上,有些茫然无措:“夫君,
可是哪里弹错了?”陈世安摇摇晃晃地站起来,脸上带着几分酒后的红晕,
更多的却是一种仿佛受了侮辱的恼怒。他当着众人的面,几步跨到琴台前,
根本不顾我的颜面,一把抓起我的手腕。“各位兄台,非是我陈某人扫兴。
你们且看——”他将我的手高高举起,像是在展示一只待宰的病鸡,
又像是菜市场上展示一块注水猪肉。“如丝啊,不是我说你。你这琴音如今市井气太重,
全是算计柴米油盐的铜臭味,哪里还有半点高山流水的意境?再看你这手——”他啧啧两声,
指尖嫌恶地戳着我手背上的冻疮疤痕,声音大得恨不得让巷口的狗都听见。
“关节粗大如树瘤,指腹老茧横生,摸上去像老树皮一样剌手。皮如枯木,
形如鸡爪……用这双手抚弄名琴,简直是暴殄天物!不仅污了古曲,
也坏了诸位兄台喝酒的雅兴!”众人的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的手上。有人窃窃私语,
有人掩嘴偷笑,那眼神里充满了幸灾乐祸。“哎哟,真是可惜了,这手怎么糙成这样?
”“到底是下九流出身,就算从良了,也洗不掉那股子穷酸气。”羞耻感?不,
我现在只有恶心。我看着陈世安那张因为酒醉而扭曲的脸,心里默默记下这一笔账。
“夫君……”我试图抽回手,声音颤抖,装出一副受伤的小媳妇模样。“别叫我夫君!
”他用力甩开我的手,力道大得让我踉跄退了两步,腰眼撞在了身后的屏风上,
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。“你也别在这丢人现眼了,下去吧!
”我忍着眼眶里的泪(其实是被撞疼的),正要转身,却听他又喊道:“阿桃!死哪去了?
没眼力见的东西,过来倒酒!”第三章:变态的眼神,藏不住的脏阿桃一直躲在角落里,
她怕生,也怕这些喝醉了的男人。听到陈世安的吼声,她吓得浑身一抖,
求助般地看了我一眼。我给她递了个眼神:去吧,这笔账咱们慢慢算。阿桃咬着嘴唇,
低着头,怯生生地端着酒壶走上前。因为我平日里的爱护,即便家里再穷,
我也舍不得让阿桃干重活。她的手养得极好,十指纤细修长,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,
皮肤透着健康的粉白,跟我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陈世安原本正满脸怒气,
可当阿桃的手伸过来倒酒时,他的目光突然凝固了。那是一种极其诡异的变化,
就像是一条闻到了血腥味的毒蛇。原本的暴躁、嫌恶瞬间消失,
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粘稠与痴迷。他的视线像是有实体的触手,
死死地缠绕在阿桃的手上。“慢着。”就在阿桃倒完酒准备退下时,陈世安突然伸出手。
借着接酒杯的动作,他五指张开,紧紧覆盖在了阿桃的手背上。“呀!”阿桃惊呼一声,
酒液晃荡。陈世安却不松手,反而闭上眼,手指若有若无地在阿桃滑腻的手背上摩挲,
喉结上下滚动,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:“红酥手,黄縢酒……妙,妙啊!
这才是一双能红袖添香的手,这才配得上举人老爷的酒。
”席间顿时爆发出了一阵心照不宣的淫笑。“陈兄,好艳福啊!
这丫鬟的手确实比正妻的耐看!”“看来陈兄是‘醉翁之意不在酒’啊!这丫头看着水灵,
不如收了做个通房?”阿桃吓得脸色煞白,猛地用力一抽:“老爷,请自重!”酒杯翻倒,
酒液洒了陈世安一身。“阿桃!不得无礼!”我连忙上前,一把将阿桃拉到身后,
像老母鸡护崽一样瞪着陈世安。陈世安没恼,也没理会身上的酒渍,
只是盯着阿桃惊慌失措跑向角落的背影,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。那眼神阴鸷又贪婪,
嘴里喃喃自语:“跑什么……早晚是要回来研墨的。这双手,若是用来研磨松烟墨,
黑白分明,定是极美的……”那一瞬间,我脑中“嗡”的一声。上一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。
这个畜生!他根本不是爱阿桃,他是有病!是变态!上一世,他把阿桃锁在书房,
不让她干活,只让她每天把手泡在牛奶里,然后逼着她摆出各种姿势给他看,给他研磨,
给他把玩。稍有不顺,就拿针扎她的指尖。最后阿桃疯了,为了摆脱他,
自己拿剪刀断了三根手指。想到这里,我指甲深深陷入掌心,鲜血渗出。陈世安,既已重来,
这一世,你的青云梯,我便亲自给你拆了,连同你那变态的根,我也给你刨了!
第四章:书房里的秘密,恶心给恶心开门宴席散后,已是深夜。陈世安醉得不省人事,
被两个小厮像拖死狗一样架回了书房。这是他的臭毛病,无论多晚,都要宿在书房,
美其名曰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实则是为了他那些见不得人的癖好。我屏退了下人,
独自一人提着灯笼,走进了书房。
书房里弥漫着浓重的酒气和一股淡淡的脂粉香——那是他白日里去青楼沾染上的。
看来这庆祝活动够丰富的啊。我走到榻前,看着那个打着呼噜、睡相丑陋的男人。此刻的他,
哪里还有半点举人老爷的斯文?只有满脸的油腻和纵欲过度的虚浮。
他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念叨着:“手……好手……阿桃……别跑……”我冷冷地看着他,
心中再无半点波澜,只有想拿刀捅死他的冲动。“陈世安,你做梦都在想着那双手吗?行,
那我成全你。”我转过身,径直走到书柜后的墙边。上一世我做鬼的时候,
曾无数次看他在这里打开机关,对着里面的东西痴笑、自渎。那个位置,我记得清清楚楚。
我伸手摸向第三格书架底部的凸起,用力一按。“咔哒”一声轻响。一块墙砖弹开,
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暗格。这里面没有孤本典籍,没有圣贤文章,甚至连银票都没有。
只有一卷卷用红绸系好的画轴,还有……几个形状怪异的白蜡手模。我忍着恶心,
取出一卷画轴,解开红绸,缓缓展开。烛火摇曳,画上的内容差点让我把晚饭吐出来。
画上只有一只手。纤细、柔白,指甲涂着淡淡的蔻丹,手腕内侧有一颗极小的红痣。
那是阿桃的手。我再展开第二幅。是这只手在研磨,墨汁溅在指尖,黑白分明,
透着一种诡异的色气。第三幅……画风突变。那只手被红色的绳索层层捆绑,勒进肉里,
手指呈现出一种病态扭曲的挣扎姿态,旁边还题了一行狂草小字:“恨不相逢未嫁时,
此手只应天上有。若能断之藏于盒,日夜把玩更销魂。”“呕……”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
断之藏于盒?这哪里是爱慕?这是彻头彻尾的变态!在他眼里,阿桃根本不是一个人,
而是一个长着他想要的手的物件!我看向旁边那几个石膏模型,全是手的形状,
甚至还有断手的模型。我浑身发冷。这个看起来斯文儒雅的读书人,
背地里竟然是个想把活人手剁下来的疯子!就在这时,门外传来极轻的脚步声。
“如丝姐……”是阿桃的声音。我迅速收好画卷,将暗格复原,深吸几口气平复心情,
这才推门而出。阿桃站在廊下的阴影里,眼圈通红,手里紧紧攥着衣角,像只受惊的小兔子。
“姐,我想赎身回去了。大牛哥在城外等我,我们不想在城里待了。
今天老爷看我的眼神……像是在看一块肉,太吓人了。”我把阿桃拉到院墙角的阴影处,
看着这个单纯的傻丫头。“阿桃,你现在走不了。”阿桃急了,
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:“为什么?我的卖身契不是在姐手里吗?姐你放我走吧,
我怕……”“傻丫头,不是我不放你。”我抚上她颤抖的肩膀,
“你以为一张卖身契就能约束住陈世安吗?他如今是举人老爷,过几日便要进京赶考,
一旦高中,便是官身。”我顿了顿,残酷地撕开现实:“他这个人我了解,外表清高,
内里却睚眦必报。他看上的东西,不择手段也要得到。若是现在放你们走,
他定会觉得是你我也在羞辱他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。他若想动大牛,
随便安个‘盗窃’或者‘冲撞举人’的罪名,便能让大牛死在牢里。到时候你为了救夫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