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和离后,我成了王爷的心尖宠》是一部令人惊喜的古代言情小说,由作家二十八楼的日落创作。故事围绕着主角沈熙墨陆崇砚苏霁月的成长和奇幻冒险展开,读者将被带入一个充满魔法和惊险的世界。沈熙墨给了我一沓厚厚的银票,作为这些年的补偿。儿子闹着:“我也想去苏姨娘那里。”我压抑着上扬的嘴角,心中再次狂喜。太好了……。

《和离后,我成了王爷的心尖宠》精选:
嫁入侯府的第五年,沈熙墨终于给了我和离书。他说他此生挚爱,唯有苏家那位才女。
我心中悬了五年的大石,轰然落地。太好了,我这颗棋子的使命,总算要到头了。
沈熙墨给了我一沓厚厚的银票,作为这些年的补偿。儿子闹着:“我也想去苏姨娘那里。
”我压抑着上扬的嘴角,心中再次狂喜。太好了,连这个小拖油瓶都甩掉了。
暗中接应我的内应也松了口气:“主子,您可以去接近下一个目标了。
”1随着那句冰冷的话音落下。我的眼眶瞬间蓄满了泪水:“侯爷,我们毕竟夫妻五载,
还育有允初,您怎能如此狠心……”话未说完,我已是泣不成声。许久,
沈熙墨伸出骨节分明的手,将我眼角的泪珠抹去。紧接着,一张张银票被塞入我的掌心。
“这些,算作补偿。”沈熙墨的声音听不出情绪。我一手掩面,做出悲痛欲绝的模样,
另一只手却诚实地将银票攥紧。他转身,似要离去。我泪眼婆娑地望着他挺拔的背影,
忽然开口:“沈熙墨,你与我三书六礼,明媒正娶,如今允初都会背诗了。
你却说你心悦之人一直是苏霁月,那你当初又何必娶我?”这句话,本是我不该问的。
作为一枚为他铺路的棋子,助他稳固朝堂地位的任务既已完成,我便不该再节外生枝。
但……人心总有那么一刻,会游离于算计之外。沈熙墨微微侧首,
那双墨色的眸子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。这五年来,他曾无数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。
但每一次审视过后,他都会将我揽入怀中。我天真地以为,就算是一块顽石,
五年的时光也该捂热了。日久生情,难道不算情吗?可现在看来,他的每一眼,
都不过是在一次次确认,他不爱我。我攥着银票的手,无力地垂了下去。
沈熙墨没有再多言半句,转身离去。2.短暂的怅然过后,便是难以抑制的狂喜。
就像等待了多年的赦令,终于颁下。我这颗被家族当作弃子的棋,总算自由了!
我牵着沈允初在集市上闲逛,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。谁知,往日里最黏我的小家伙,
此刻却兴致缺缺。我带他去买他最喜欢的糖画,他也只是垮着一张小脸。我这才察觉不对,
蹲下身子问他:“怎么了,允初?”他用力吸了吸鼻子:“父亲与你和离,
是要去接苏姨娘入府了。”我心中了然,伸手捏了捏他肉嘟嘟的脸颊,“莫怕,无论如何,
他总是你父亲。”沈允初垂下眼眸,小手紧紧揪着我的衣角。过了半晌,
他才用蚊子般的声音说:“我也想去苏姨娘那里。”闻言,我愣在当场。他深吸一口气,
抬起头来,那双与沈熙墨如出一辙的墨色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:“娘亲,
父亲喜欢和苏姨娘在一处,我也喜欢和苏姨娘在一处。你让我走,好不好?
”我沉默地凝视着沈允初。这个年仅四岁的孩子,似乎并不明白自己说出的话,
究竟意味着什么。我开口问道:“苏霁月会要你吗?”他脸颊上露出浅浅的梨涡,
“苏姨娘当然愿意啦,她说我是这世上最聪慧的孩子。”我一时不知该作何表情,
良久才缓缓道:“那日后,她便是你的母亲了。你可愿意?”沈允初怔了片刻。
随即他重重点头:“没事的,娘亲,等苏姨娘做了我的母亲,我还是会和父亲一同来看你的。
”我自嘲地勾了勾唇角:“你父亲不会来的。”沈允初皱起鼻子,用力摇了摇头:“娘亲,
你学着乖顺些,就像苏姨娘那样。父亲肯定会愿意见你的,到时我便与他一道来。”“好。
”我说。他似乎没料到我答应得如此干脆,用力眨了眨眼,
然后将我刚刚为他买的玉络子小心翼翼地塞进口袋里:“太好了,
那我把这个留着送给苏姨娘。这样好看,她肯定会喜欢的!
”我平静地看着他脸上灿烂的笑容。内应的声音在脑中响起,试图安慰我:“主子,
莫要伤心……”我淡淡回应:“无妨,他是沈熙墨的儿子,父子俩眼光相似,不足为奇。
”况且,当初我生下沈允初,本就是为了完成家族的任务,巩固沈熙墨的地位。
这孩子于我而言,与其说是我的儿子,不如说是任务的一部分。既然我与沈熙墨的纠葛已了,
带着沈允初反倒是累赘。他既主动求去,我也没有强留的道理。理清了这番思绪,
我长舒一口气。不用再当这个便宜娘亲了!内应也跟着松了口气:“主子,
您可以去接近下一个目标了!”3.沈家父子在盘算着如何讨苏霁月欢心。而我,
在盘算着如何引起新目标的注意。我独坐于揽月楼的二楼雅间,
心不在焉地与面前的伶人搭着话。余光却始终不离角落里的那道身影。男人坐在不远处,
漫不经心地抿了一口杯中酒。我心里实在没底,悄悄问内应:“他可是沈熙墨的至交,
你说我待会儿佯装酒醉撞过去,他会不会直接把沈熙墨叫来抓我?”想到此处,
我便是一阵头疼。早知这位爷是下一个目标,我当初无论如何也不会次次与他针锋相对。
谁让他总是在我与沈熙墨的感情上泼冷水。每回沈熙墨带我参加他们的宴饮,
陆崇砚总要不咸不淡地提起苏霁月。引得沈熙墨出神,让我难堪。我在心底无声叹息。
又猛地灌下几杯烈酒,随即起身,脚步虚浮地朝着目标走去。目标男人长腿交叠,
修长的手指正把玩着一只白玉酒杯。随着楼下乐声骤然转急,一群舞姬旋身而入,
瞬间挡住了我的视线。我刚想绕开她们。却见男人对面已然坐了人。
是衣饰华贵、姿态优雅的沈熙墨。和他身边笑意盈盈的苏霁月。我再一晃神。目标不见了。
我的肩头被人轻轻拍了拍。……一位小厮恭敬地递上一枚玉佩:“夫人,您的东西掉了。
”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,“有劳了。”他笑着躬身,转身退下。随着他离开。
一个高大身影从暗处走出来。陆崇砚垂眸:“寻我?”“什么?”“你偷瞧了我半个时辰。
”我有那么一瞬间的僵硬。内应的声音在脑中响起:“主子,机会,快接近他!
”我在心底默默腹诽。当初接近沈熙墨,我的人设是,家道中落的柔弱孤女。五年后,
接近陆崇砚,我能用什么身份?就在我准备开口之际。“陆崇砚?站那儿作甚。
”沈熙墨平静的声音响起,脚步声越来越近。我脸色一变,立刻转身想往旁边的屏风后躲。
绝不能让沈熙墨看到我!如今我要接近陆崇砚,沈熙墨的存在感越低越好。就在这时,
我被一股力道猛地向后一拽。“那是何人?”沈熙墨的视线被挡住,他微微蹙眉。
“一只迷路的小野猫。”陆崇砚轻描淡写道。“别玩得太过。”沈熙墨的嗓音冷了几分。
陆崇砚漫不经心地应道:“唔。”想来沈熙墨是把我当成了陆崇砚在外头的风流债了,
他素来最厌我出入这些酒楼楚馆之地。从前有一次,我为了给尚书家千金庆生,
在酒楼多待了半个时辰,沈熙墨知晓后,足足与我冷战了半月。最后还是我费尽心思,
亲手做了他最爱的糕点才把他哄好。陆崇砚懒洋洋地开口:“还不回去?
不怕你的霁月被旁人搭讪了?”沈熙墨没有出声。我却感觉到一道审视的视线落在了我身上。
“霁月的妹妹也在。”沈熙墨淡淡道。我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这言外之意。
我与沈熙墨成婚时,便时常听说苏霁月的表妹苏锦瑟心悦陆崇砚。
不过对陆崇砚有意的贵女多如过江之鲫,他似乎从未在意过。如今看来,
沈熙墨与苏霁月是想撮合那二人了。那可不行!这可是我的目标!沈熙墨话音刚落,
我便急急抓住了陆崇砚的衣角。因着这个动作,陆崇砚与沈熙墨的目光一齐落了下来。
前者散漫地挑眉,“这小猫黏人得紧,不放手呢。”沈熙墨无意再看下去,
他转身离开:“随你。”陆崇砚却喊住他:“你也别玩了,你那儿子还在府中等你吧?
”沈熙墨的脚步停住了。“才多大点,你也放心得下。”陆崇砚嗤笑一声。
“柳思筝会接走他的。”沈熙墨没有回头,语气冷静地说,“想来是允初说了什么话,
惹她不快了。不过几日,她气消了,自然会去接走儿子。”“哦?为何?
”陆崇砚饶有兴味地追问。沈熙墨:“她这五年除了我,便只剩下允初了。
”我听出了他话里的深意。按常理推断,我与他和离之后,自然该死死抓着沈允初不放,
否则便会伶仃一人,再无倚仗。只要沈允初在我身边,我便可以此为由,
不断向沈熙墨索要钱财,与他保持联系。只要这个孩子在,我这一辈子,
都与侯府断不了干系。4.但……内应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:“主子,
只要您从陆崇砚那里拿到信物,然后毅然远走江南!
届时苏锦瑟便可顺理成章地陪伴在他身侧。您便可获得任务成功的奖赏,保您柳家上下平安,
还有万贯家财。”是的,我当初接下这个任务,便是为了替获罪的家族求一条生路。
而我的任务,就是扮演一个无趣又无能的女人。通过五年的磋磨,让沈熙墨认清自己的内心,
与他的白月光双宿双飞。然后再让他的兄弟也认清内心,与白月光的妹妹喜结连理,
完成所谓的“配平”。我只是个无情的、完成任务的工具人罢了!
没工夫陪他们上演什么宅斗伦理、痴缠虐恋的大戏。
我在心中问道:“陆崇砚如今对我观感如何?”内应:“目前并无变化,待观感改变时,
属下自会禀报。”我不在意地点点头。就算不说我也猜得到,大概率是负数,
只是不知这观感有没有更低的底线。陆崇砚听完沈熙墨的话,不置可否地轻笑一声。
就在这时。一道轻柔的女声响起:“阿墨、王爷,你们在聊什么……”她话语一顿,
显然是注意到了陆崇砚背后的我。苏霁月迟疑道:“这位是?”陆崇砚微微俯身,
凑到我耳畔:“可要与大家见上一见?”他语气礼貌,似乎很是体贴。但我知道,
他分明是在看我的好戏!我摇头。陆崇砚耸耸肩:“她脸皮薄,害羞呢。”苏霁月默然片刻,
倏地道:“我看这身形,倒有几分像阿墨的前夫人呢。”她话音落下。
几人之间的寂静与整个揽月楼的喧哗热闹形成了鲜明对比。沈熙墨冷不丁地回眸:“什么?
”陆崇砚挑了下眉,“当真?”他这副懒散戏谑的模样,反倒让苏霁月心里有几分没底了。
她红唇微动,正要开口打个圆场,沈熙墨便淡淡开口:“她不会来这种地方。”“也是,
”苏霁月淡笑着附和,“沈夫人家教森严,是贤妻良母的典范,自然不会来酒楼。”“拜托,
”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,“来酒楼怎么了?”一名少女抱着手臂走来,她挽住苏霁月的胳膊,
“姐姐,那女人自己只知待在深宅大院,从不出来走动。
还贤妻良母呢……也没见姐夫和那小屁孩多喜欢她。”苏霁月捏了捏她的脸颊,
无奈道:“胡说什么?”语气里却听不出半分责怪。她们并不知道,我曾因出府为友人庆生,
而被沈熙墨冷落半月之事。我默不作声,余光瞥见沈熙墨转身离去。苏霁月愣了一下,
也连忙跟上,走前还不忘把一直偷偷瞄着陆崇砚的苏锦瑟也一并拽走。少女撇撇嘴,
离开前似乎还狠狠瞪了我藏身的方向一眼?我在心里暗暗摇头。看来这任务真是任重道远啊!
人都走了,我低下头退后几步。我已经做好了被陆崇砚嘲讽的准备。毕竟他曾不止一次断言,
只要苏霁月回来,沈熙墨身边绝不会再有我的位置。而那时,我还嘴硬地与他呛声。
如今事实证明,他说得一点没错。但陆崇砚并未开口。他修长的手指揽住我的腰,
带着我出了吵闹的揽月楼。晚风吹得人一阵清醒。见我茫然地看着他,陆崇砚挑了下眉,
微微松开了覆在我腰间的手。我立即站立不稳,趔趄了两步。“你醉成这样,还能自己走路?
”他慢悠悠地重新揽住我。……我方才为了营造酒醉偶遇的戏码,确实一不留神喝多了。
陆崇砚唤来侍卫,“叫辆马车,送这位夫人回府。”我微怔,然后猛地抢过他手中的令牌。
对上他探究的目光,我磕磕绊绊道:“府里……府里空荡荡的,
我听说近来那片常有盗匪出没……”内应无语:“主子,这想去借宿的由头也太拙劣了。
”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:“他根本不会同意的好吧?我只是想适当示弱。借宿这种事,
急不得——”“那来我府上住?”陆崇砚出声。我诧异地抬眸。男人饶有兴味地垂下眼眸,
恰好与我对视上。我:“哦哦、好,可以。”5.我被自己的回答蠢到了。这般呆滞的反应,
哪里像个在风月场里打滚、试图攀附权贵的女人?倒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子。
我在心底哀嚎:“完了,他肯定觉得我索然无味,要把我丢下了。”内应也沉默了,
似乎对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。谁知陆崇砚非但没走,反而低低地笑了起来。“走吧。
”他言简意赅,自然而然地牵起我的手,将我带上了停在路边的马车。我局促地坐在角落,
与他隔着最远的距离。他倒是毫不在意,懒散地倚着车壁,闭目养神。车轮滚滚,一路平稳。
直到马车停下,侍卫在车外恭声道:“王爷,到了。”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,
陆崇砚的府邸,是王府。我怎么忘了,他是当今圣上唯一的亲弟弟,闲散王爷陆崇砚。
比沈熙墨的侯府,不知高了多少个门第。我暗自咋舌。这任务难度,是不是有点太高了?
陆崇砚领着我穿过回廊,下人见到我,虽有片刻的惊讶,却都垂首敛目,不敢多看。
他将我带到一处雅致的院落。“你暂且住在这里。”他道,“缺什么,便同管家说。
”我讷讷点头。他转身欲走,我却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衣袖。“王爷……”我轻声开口,
眼底蓄起一层薄薄的水雾,“您……为何要帮我?”这副楚楚可怜的模样,我早已驾轻就熟。
陆崇砚停步,回头看我。月光洒落在他身上,给他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,
却冲不淡他眼底的探究。“或许,”他忽然勾唇,凑近我,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畔,
“本王也想尝尝,兄弟的女人,是什么滋味。”6.我僵在原地,
浑身的血液似乎都在一瞬间凝固了。他这句话,轻佻又露骨,带着毫不掩饰的恶意。
像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诉我,他就是想羞辱沈熙墨,而我,只是个工具。我心头一紧,
反而生出几分镇定。工具就工具。只要能完成任务,过程如何,并不重要。我垂下眼睫,
做出羞愤又无措的模样,指尖却攥得发白:“王爷请自重,我与沈熙墨……早已和离。
”“哦?那正好。”陆崇砚直起身,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“那便不算兄弟的女人了。
”他丢下这句话,转身便走,徒留我一人在风中凌乱。内应的声音适时响起:“主子,
陆崇砚对您的观感……上升了。”我:“……”这算什么?恶趣味吗?第二日,我醒来时,
床边已经备好了一套崭新的衣裙。料子是上好的云锦,绣工精巧,
比我在侯府穿过的任何一件都要华贵。我换上新衣,推门而出,
便见陆崇砚正坐在院中的石桌旁,悠闲地品着茶。见我出来,他抬了抬眼皮,“醒了?
”“嗯。”我低声应着,走到他对面坐下。“昨夜睡得可好?”他问。“……尚可。
”我有些不自在。他放下茶杯,指尖在桌上轻轻叩了叩:“柳思筝,你既住进了我府中,
便是我的人。从前那些事,都忘了。”他这是在警告我,不许再与沈熙墨有任何牵扯。
这正合我意。我柔顺地点头:“是,都听王爷的。”他似乎很满意我的听话,唇角微扬,
将一碟精致的糕点推到我面前。“尝尝,淮南记新出的样式。”我拿起一块,小口吃着,
心中却在飞速盘算。他对我这般好,不像是单纯的玩弄。他到底想做什么?
7.我住在靖安王府的消息,不出三日便传遍了整个京城。流言蜚语愈演愈烈。
有人说我水性杨花,刚出侯府便攀上了靖安王这根高枝。也有人说靖安王与永安侯兄弟反目,
竟是为了一个下堂妇。我待在王府里,两耳不闻窗外事,每日只管赏花品茶,
日子过得好不惬意。直到沈熙墨找上门来。那日午后,我正在院里修剪花枝,
下人便急匆匆来报,说永安侯在府外求见。陆崇砚并不在府上。我放下剪子,
淡淡道:“不见。”下人面露难色:“可是侯爷他……”“让他等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