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生与嘴硬是一部短篇言情小说,由寒汀汀汀汀精心打造。故事围绕着鹤仙凌云展开,描绘了鹤仙凌云在一个充满挑战与神秘的世界中的冒险征程。鹤仙凌云不仅面对着外部的敌人和考验,还要直面内心的恐惧和矛盾。通过奋力拼搏和勇往直前,鹤仙凌云逐渐成长为一个真正勇敢和坚定的人物。久到鹤仙长出了第一根白发。我用手细细捻着这一根白发,梳头的动作不过停了一瞬,就被她察觉到了。她端坐桌前,望向镜子,面带忧……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奇幻而又真实的世界。
《永生与嘴硬》精选:
Chapter.1.我有一个特长,特别擅长活着。是的,我的意思是我可以永生,
前提是我不主动找死。从这个层面来看,我似乎已经脱离了人类这一物种,我是什么生物呢,
还是由碳基构成的吗?抱歉,这我还真的不能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了。当然,请别自作多情,
我并没有在道歉,只是处于“个体物种”崇高的修养罢了。其实,
我不是一开始就知道我不是“人”的——我是指“永生”这一概念。
当抚养我的养父母包括身边的人都在慢慢变老、我却依旧停留在十八岁的长相时,
都用异样的眼神凝视我:或害怕畏惧——这些人害怕我是什么**研发出来的人形武器,
担心我会对人类未来产生威胁;或兴奋贪婪——这部分人想要弄清楚我的秘密,
从而好让自己“进化”成优势种族;或二者兼有之——这些人啊,对我是“既要又要”,
我真是最讨厌不过了。
之以法(也不知道遵的是哪国法);又想要把我用于“基于人道主义”的实验(这也没说错,
毕竟我早就被开除人籍了),好让他们赶快解剖了研究个彻底。只差一点,
我就要被这里面不知道哪支队伍的人给抓住了。好在在逃跑过程中,我遇到了一个黑发女人,
她帮助了我逃脱,并在告别时叮嘱我:不要去寻找她,没地方去的话可以去**。
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救我,又为什么要叮嘱我这些,但是我相信她既然救了我,
总不会再害我就是了。于是,我就这么前往**,并在一片山林中定居了下来。
即使这件事已经几百年了,但保险起见,我再也没有像之前那样以一个自然人的身份,
融入社会群体之中,而是躲躲藏藏到了现在。说实话,漫长的生命真的有点无聊。因此,
为了找点事情做做,以丰富一下生活,进而让我不要总是抱有悲观的厌世思想,
这么早就结束自己的性命,我决定出去走走。一路上。车水马龙,行人攘攘。
和百余年前也还是大同小异。没看见什么特别的,倒是看到了不少好吃的。
当烤冷面的酸甜气味、炸鸡腿的甜咸香味、糯米饭的软糯摹想在我脑海中演奏起交响乐时,
我就知道——今天,我逃不过这一劫了。好在我也没想逃。对于这种“不良诱惑”,
我只能说,请多来一点!好吧,说这么多,其实我就是馋了、饿了、不行了。没办法,
我只是擅长活命,但是我也是会饿的。正当我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,
我看到了街边蹲着一个黑发女孩。她看起来很饿。其实,我一向是不管闲事的。
也许是漫长的生命,让我对他人的哀与乐失去了正面的共情能力。对于这种事情,
我以往一向是秉持“莫管他人瓦上霜”的态度,从来不多加理会。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
我这无意间瞥去的一眼,便让捕获到了她眼中强烈的情绪——饥饿、哀痛,
或许还有一丝不甘?是不想因为这种原因死去吗?我读不懂她的心绪,
但是我却因她的情绪而触动。盯着她湿润黑亮的眼睛,我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:“快吃!
我饱死了,这里又没有垃圾桶,反正你不准浪费!”说这话时,我眼睛眨都不眨,
天知道我的身后就是一排垃圾桶(站在这个位置,
我甚至还能闻到其中果蔬等残渣混杂在一起的腐臭味)。她愣愣蹲在原地,
被俯身的我塞了满怀。我心下暗夸自己“帅气”,还不等我暗爽完,谁料,
下一秒我的肚子就发出了肠鸣——“咕。”随即一声笑从我耳畔传来。——“噗。
”平心而论,这笑声算得上清脆、悦耳。特别是我这种“声控”,
其实还挺喜欢她这种清丽柔和的音色。但是这声音偏偏在这种时候出现——怎么这么丢脸!
我气得捂住了她的耳朵——“掩耳盗铃”不外乎如是了。她把我给她的吃的掰了一半给我,
笑弯了腰。我沉寂了好久的心开始缓慢跳动。已经很久未曾再现的明显情绪开始复苏、生长,
直至壮大到控制我的思绪:笑笑笑,连句话也不说,真是没意思!算了,估计是个傻的,
和她计较干什么。我在心里自认“宽宏大量”地原谅了她。却没有发现,
我原本渐趋于无的情绪,竟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被她简单的动作挑起。“我叫鹤仙,
很高兴见到你。”她向我伸出手。我鬼使神差地握住了她,她的手软软的、热热的,
我的手心有些要冒汗了:“我是凌云。”怎么总感觉这一幕好像已经发生过上百次?
Chapter.2.不知道为什么,我总是能够碰见鹤仙。
而且还总是能解锁各种不一样的地点,触发各种不一样的情节,
看到她各种不一样的性格特征。话说,这好像我最近玩的攻略游戏哦。我眯了眯眼,
摸了摸下巴。言归正传,我总是能够遇到鹤仙。在街头,在小巷,
在任何地方——包括……浴室。鹤仙一看见我,就脸色通红,
连忙从旁边的架子上扯过一条浴巾,半天就是不说一句话,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。
我不明所以,一脸无辜:“大家都是女人,看看又不犯法,你气什么?”鹤仙好像更气了,
连嘴皮子都在抖。嗯,不过她身材挺好啊,就是有点太瘦了,要是有机会,
真想把她喂胖一点,抱起来手感也会更舒服吧?想到这里,我又转了一圈眼珠。
她**在外的皮肤看起来白**嫩的,应该摸起来很滑腻吧?有点想摸摸。
察觉到这个可怕的流氓念头,我赶忙打断了思绪:不!我才不想摸呢!
我怎么会突然有这种奇怪的猥琐的变态的想法啊!还不等我细看,王鹤仙就忍不住了,
水花一闪她就跃上岸来,一个箭步她就冲上前来。她将我按在地上,狠狠地“暴打”了一顿。
力道好小啊。拳头好软啊。看来得加强体力锻炼了。不然,万一真的遇到歹徒该怎么办啊?
我是这么想的,自然也就这么说出了口。鹤仙更是脸色涨红,连耳垂都沾上粉意。
她狠狠地盯着我,眼神凶得像一匹桀骜不驯的小狼崽子。盯了有一会儿,
攸忽伸出手在我脸颊上轻拍了一下,随即转身离去。我愣愣地摸了摸脸颊。我并不感觉耻辱,
只是感到奇怪——刚刚她的掌风飘来时,比那微乎其微的疼痛更早来的是——一股幽香。
从鹤仙身上传来,钻入我的鼻尖,直达我的大脑皮层。她应该不用香水的才对,难道是体香?
愉悦。这是我从位于神经末梢的传感器中得到的生物体自然信号。
仅仅只是因为这说不清道不明的香味吗?我直直地躺在原地,半天不想动弹,
还在回想刚刚发生的一系列事情。我这是怎么了?
好奇怪……Chapter.3.又双叒叕见到鹤仙了,不同于以往的轻松写意,
这次她被危险包围了。来不及说什么,看见一道剑光向她刺去,我连忙挡了上去。
“呲——”剑刃没过血肉。随即带来大股新鲜流动的血液,它们喷射而出、迫不及待,
仿佛化作一堆工蚁,在我胸前的血口上急切觅食,却又以华尔兹的舞步华丽走向蚁后邀功。
请别责怪我奇怪的语言。此刻的我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。
这个世界在我眼前已经变成了扭曲的形状。红色、蓝色、黄色的线条交织着,
编织出这个不算完美但又足够完美的世界——或许这就是人们口中的“三原色”?
我的脑中充斥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。
以往的岁月仿佛汇编成了一部编年史——也许这就是人们口中的“走马灯”?哎呀呀!
我竟然能知道这么多人类的用语和知识,我当真是厉害极了,
即使是爱因斯坦那样的天才都要为我广博的知识面所震撼吧!即使是这种时候,
我也不忘臭屁一下。毕竟,万一,我是说一万(请忽略我拙劣的笑话,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
我总还是想要保持一些幽默和风度的),就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呢?看来这次,
我是真的要死了。这是我第一次尝到死亡的滋味。我的思维涣散了一下,
确实是很新奇的体验呢。只是,我的记忆中怎么会有这么多鹤仙的身影?带着笑容的她。
愤怒瞪着我的她。发呆的面无表情的她。自从接受自己永生的命运,
我有多久没有这样记住一个人了?或许,这也叫“挂念”?
我突然不想这样“坦然”地接受死亡了。我想活下来。我想和鹤仙在一起。在一起干嘛呢?
先活下来再说吧。……好在援兵很快就赶到了,在我即将失去意识之际,
医疗人员全部围了上来。待我意识稍稍回笼,这时候,我才感觉脸上湿湿的,
原来鹤仙一直在抱着我哭泣。“哭什么?我又不是为了你才这样。”我假装忙碌了起来,
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她,随即找补:“对。我只是太无聊了,想体验一下死亡的感觉。
”“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嘴硬!”鹤仙抹了抹泪水,怒瞪着我,
“就差一点点你就要去阎王殿报到了,想体验也不用这么体验吧!”我愣了愣,
费力抬起重得像灌了铅的右手,像一个百岁老人那样,颤颤巍巍地摸了摸我的嘴唇,
明明不硬啊?我疑惑地朝她看去,突然感觉有一丝点缀了灵光的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,
但是我还来不及抓住它,意外便发生了——“**。”鹤仙俯身覆上了我的唇。好软。
看来我的嘴是挺硬的。温温热热的触感,好像我之前在夜市里吃到的炙烤棉花糖……嗯,
她的唇是草莓味的,不对,应该不止,除了这种果香,还放了些蜂蜜吧,
甜甜蜜蜜的……“这种时候了你还敢走神!”……她怎么又生气了?
Chapter.4.打那天起,我们就生活在了一起。春天听万物复苏,
用梅上收集的雪水细煎最好的明前茶。夏日在院子里纳凉,把沙瓜扔到井水中冰镇,
让萤火虫也跟着蒲扇一起摇晃。秋天去田里收割,在池塘里撒上一把鱼苗,
顺便留得残荷听雨声。冬日去冰面垂钓,体验“双舟蓑笠妇”的生活,
再在年末宣布新一年的开始。……斗转星移,周而复始。时间过去了好久,
久到鹤仙长出了第一根白发。我用手细细捻着这一根白发,梳头的动作不过停了一瞬,
就被她察觉到了。她端坐桌前,望向镜子,面带忧愁:“万一我先走了,你怎么办?
”我假装毫不在意:“那我肯定再找年轻貌美的十八个姨太太,好好逍遥一把啊。
”我还嫌不够,接着一边补充一边掰着手指头数道:“首先呢,我大拇指的这位,
是我的大姨太,她一定要贤良淑德,有包容之心,可不能像你一样天天吃醋、小肚鸡肠。
”她给面子地鼓了鼓掌,语调真诚谦虚地发问:“然后呢?”我也很给她面子,
毕竟这是相互的嘛。于是我骄傲地点点头,继续“胡说八道”:“然后啊,
位于我食指的二姨太要体态丰满,中指三姨太要小家碧玉,无名指四姨太要媚骨天成,
小拇指五姨太要娇俏可爱。接下来换右手,大拇指六姨太要雍容华贵……最后,
第四只手的无名指十八姨太要不食人间烟火!”她翻了个白眼,冷冷哼了一声:“你最好是。
”什么话?看不起我?我们又闹了起来。……结果真的到了那一天。鹤仙躺在床上,
两鬓斑白,用枯瘦的手抚摸着我一如初见的年轻面容,末了又颤颤巍巍地递给了我一封信,
嘱咐我等会再看。我紧紧握着她的手,珍惜着最后的点滴谈话,
以及她属于活人的最后点滴温暖。但不管我怎么把分钟换算成秒钟,再把秒钟换算成微秒,
再把这些最后换算成皮秒,都不能拖延时间。不管阎王会不会时间换算,
不管他能不能听见我的胡扯八道,他都不会号召下士为此停留步伐,
也不会因为我的歪理划去生死簿上鹤仙的姓名。短暂清醒时刻的结束,
似乎就昭示着“回光返照”的完成,不一会儿她就没了气息。心率趋于直线。
我曾经被鹤仙调侃的“硬嘴”也趋于直线。操持完葬礼,我又回归了一个人的生活,
总算有时间,也足够有勇气,拆开这封信。信的内容其实很简单,
只有一行字:“你不许来找我,你要好好活着。以及,忘掉我吧。”我盯着看了很久很久,
久到双眼模糊。平日里鹤仙最重笔墨平直,而这封信上的字迹却有些虚浮歪扭,
她握着笔的手,该有多么无力……此时此刻,我很确信。永生是一种恶毒的诅咒。我捧着信,
头一次恨鹤仙的聪明:“不就是好好活着吗?谁不会啊?”其实我还有一个特长,
那就是是嘴硬,我特别擅长嘴硬。在过去没有鹤仙的漫长岁月中,
“嘴硬”成为了我独自对抗外界恶意的保护伞。
的反应能力当做“大智若愚”;我能用近乎“自损一千”的方式对抗这“不足八百”的恶意,